據悉 ,如今市場上常常有中介談及車管理所備案或車輛抵押登記的事。無外乎說的大多都是 “抵押 已辦理 ,責權已分離 ”。做了抵押登記就完全沒有
風險了嗎 ? 首先看市面上的京牌中介所說的不管是車輛抵押還是車管所公證(用公證 這個詞說明那邊不專業或者很可能忽悠您,沒有任何機構可以為京
牌租賃做公證 ),有很多中介忽悠說做抵押就沒風險了。 辦理車牌業務做了抵押登記就一定安全嗎?慧擇 車牌網- 在這
里在給大家闡述抵押的含義 、抵押由來 ,分析利弊 。
抵押由來
京牌交易目前是跟北京地方性政策小客車指標管理條例沖突的(車牌交易違規不違法),那么必然是沒有哪個有公信力的正規機構能給京牌租賃合同做
公證,所以說,京牌租賃公證是忽悠人的。但車輛抵押登記是確認是存在的,而車管所備案這個詞首次出現還是2016年北京車牌網對外推廣的時候應用
(如今已經被效仿n次),其實說的就是車輛抵押登記。
抵押的法學 定義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 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 作為債權的擔保 。 當債務人不履行 債務 時,債權人有權 依法以
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 變賣 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車輛抵押 的含義
所謂車輛抵押,指的是京牌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將汽車抵押到承租人的名下,這個需要雙方本人在車輛完成上牌后去車管所辦理車輛抵押登記 ,做了抵押
將來車標分離的時候依然需要雙方本人去現場辦理抵押解除 。
抵押辦理流程
根據如今車輛管理所的規定 ,汽車抵押登記必須雙方本人 到車輛管理所 辦理 ,為確保數據更新上傳 ,建議京牌上牌完成后3個工作日在去,攜帶本人身
份證號碼 ,需要 簽署 借款合同 (虛構 借款 事實 )和汽車抵押 協議兩個協議 。
車輛抵押 “弊端 ”
01 偽造事實 ,需簽署非事實的協議內容 ,做偽證 ;
02 從法律上講,先書面承認了汽車屬于標主所有才可以作抵押 ,與初衷相違背 ;
03 辦理抵押登記以及后期解除抵押登記 ,必須雙方本人拿著車輛登記證到車輛管理所現場方可辦理 。
北京車牌網(微電 同號 )客觀分析 :抵押登記后責權分離及客戶無風險純屬于很多中介打消客戶顧慮的噱頭 。汽車抵押屬偽造事實協議
后做的抵押 ,且缺乏現實案例判決參考 ,在汽車所有權確認及約束標主是否會違約方面有效性尚未可知。
北京車牌網友情提示:畢竟京牌租賃風險來自多個維度 ,別說抵押不一定生效 ,即使生效也做不到規避所有風險 。 如果中介說不
明白 或者 夸大其詞 了,您就得琢磨 一下是不是專業以及辦事規矩不規矩了。抵押登記不是萬能的, 并不是做了 抵押就可以規避京牌租賃所有 的潛在 風險 !
至于 說具體租京牌時候到底做不做抵押登記建議承租人和出租方根據自身考慮 ,結合合作方情況 ,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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